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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财会〔2023〕14号
2023-09-05
索引号01525903-1/20240117-00002发布机构施甸县财政局
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-01-17
文号 浏览量1407
主题词财政

财会〔2023〕14号 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财会〔 2023〕14号
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有关单位:

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,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对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(财会〔 2004〕12号)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附件: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

财 政 部

2023年9月5日

附件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.pdf 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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